顶端广告
同建教育- 建工类课程全0元培训[学尔森]一 二级建造师12天取证[软件]建工之星标书制作软件!
招聘 求职 建造 造价 监理师...同济教育网 建造师 造价师考证![最新软件]建工之星材料管理热销!
2012年建造师包过班百度网址之家HAO123收录建工之家本网站对会员发布之内容的 免责声明
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要是别的科也有这样的老师该多好呀.
多谢了楼主,请问务实的书该怎么看才记得最快呢.
老师,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日期以什么为准?我有点糊涂
心语她妈 发表于 2009-5-16 14:41
教材中无施工许可证有效期这种说法,只提到了“自领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支持建工之家 赚取建工币!!
还有行为人怎么理解,“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该代理权行为有效”之中的相对人怎么理解呢?
心语她妈 发表于 2009-5-16 14:43
wohaole讲解的对。一级考试中民法大约只占了5分,但它和合同法是整本书里最难的两部法律,深不可测。

你问的这个点叫表见代理,属于必考点。
表见代理:(1)本质上属于无权代理;(2)但法律规定其产生有权代理的后果。
多谢了楼主,请问务实的书该怎么看才记得最快呢.
CZCXWY 发表于 2009-5-17 17:35
实务,先看真题后看书。有很多学生已经按我说的做了,都感觉这样操作很舒服。
加入顶级VIP获赠超值软件!!
老师推荐的学习方法值得推广,很有效果
扫地只是我的表面工作,其实我是一名研究僧!!
谢谢老师,对了你可以把你知道的有关哪个考点占几分给我们说说吗?我现在有点平均主意了。有的科目没接触过的,真题一看就蒙了啊,就不敢做和看了,但是看书和配套的复习题又觉得很慢,开始没买书的时候,我还能先做真题,有了书了就不会操作了!你们看书好快啊,可以说说怎么看的吗?效果好不好那样子看书。
262# wohaole


谢谢你了。
请前辈们指点一下:
    请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有没有限制所在企业是否具有施工或设计资质?我现在所在的企业是家私人公司,无正规资质,是挂靠别人公司的。请问这样能不能报考?谢谢!
能,找个有资质的公司盖章就行
请问老师:
某工程为国家大型公共事业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行监理吗?
201# yimchan


要是我也选B了,谢谢
228# wohaole


千万不要考试的时候说"我课本不在身边"
哈哈
274# 454586236


这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
如果满足书上P49倒数第8行以下的5个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邀请招标.
但不能"邀请直接"
不知道对不?请老师解答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自领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可以延期两次每次三个月,那么就是九个月内开工都是可以的,
老师:这样理解对吗?
274# 454586236


这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
如果满足书上P49倒数第8行以下的5个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邀请招标.
但不能"邀请直接"
不知道对不?请老师解答
houshidian 发表于 2009-5-18 22:57
理解正确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自领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可以延期两次每次三个月,那么就是九个月内开工都是可以的,
老师:这样理解对吗?
bill8958 发表于 2009-5-19 09:12
应理解为“最长9个月”。但这个9个月也实在太巧了,每次都是在3个月的最后一天批准延期,而那天恰好不是礼拜六礼拜天,发证机关和你又是朋友,只要你申请了他就肯定批。
从头到尾,又看过一遍,受益匪浅。谢谢老师,您辛苦了。无比崇拜您啊。
看到大家都在积极的提问,我也想提个问题。
“到注册之日止4年前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是不是不予注册呢?
从头到尾,又看过一遍,受益匪浅。谢谢老师,您辛苦了。无比崇拜您啊。
看到大家都在积极的提问,我也想提个问题。
“到注册之日止4年前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是不是不予注册呢 ...
0532yuanlin 发表于 2009-5-19 09:53
P5(三)“不予注册的情形”这一小节不会考,理由是规章制订中出现严重错误。

(1)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五十八条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
(3)可见建设部、人事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与上述二条例有明显冲突,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属于部门规章,是下位法,国务院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是上位法。下位法与上位法规定有冲突时,下位法无效。

命题人如果在这一节出题,那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自讨没趣。
非常感谢老师这么快就回答了,醍醐灌顶啊 ,继续关注中
谢谢老师这么快的恢复。
花了4个小时,从头看到尾,受益匪浅,谢谢老师。
今年第一次参加考试,现在开始看书,还有3个多月,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请前辈们指点一下:
    请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有没有限制所在企业是否具有施工或设计资质?我现在所在的企业是家私人公司,无正规资质,是挂靠别人公司的。请问这样能不能报考?谢谢!
wjr520x 发表于 2009-5-18 15:02
你好,那是不是得找个有资质的单位,挂他们的名报考?我仔细看考试文件,上面倒是没有要求所在单位的资质。只是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上说注册前必须受聘于一家有资质的企业。请问有人具体知道么?
老师您好!
学习过程中发现法律体系中民法、商法、经济法分别所属的那些法律很容易混淆(比如建筑法、保险法等),不知道考试内容中法律体系占多少比重。
向楼主学习啊
老师您好!
学习过程中发现法律体系中民法、商法、经济法分别所属的那些法律很容易混淆(比如建筑法、保险法等),不知道考试内容中法律体系占多少比重。
houshidian 发表于 2009-5-20 10:42
P11-P13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考一题,1-2分。如果考法律体系,则必是单选1分。
法律体系,只要求掌握以下四点
(1)民法部门
(2)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属于经济法部门
(3)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4)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属于社会保障法部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