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造师注册对持有者非常不利
我仔细研究了《浙江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发现有这一条规定对注册非常的不利。当然其他证书应该也有这方面的问题。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是对企业老板有利,对证书持有者的利益不顾。实施办法第八条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聘用执业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本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与聘用执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执业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u][color=Red]申请人申请注册单位与资格证书取得时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单位解聘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因劳动争议无法提供解聘合同的,应提供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或司法裁判文书。[/color][/u]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但2006年底以前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在2008年2月底前申请初始注册的除外。
第四条规定,也就是说你考试报名时的工作单位与注册的工作单位不一致,必须由原单位提供证明。这一条非常的难,特别私营小公司,建造师不多,是一定要扣的。我向建设厅咨询过,必须由原单位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即使建造师考试合格证在你自己身上,只要公司不给你打证明,你就别想走。
“因劳动争议无法提供解聘合同的,应提供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或司法裁判文书。”最后只能通过打官司解决!打官司是费钱、费时、费人力。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我早就见怪不怪了!!!!!:(a57 没办法啊,谁然我们是弱势群体呢 见怪不怪:(a10 没办法啊,谁然我们是弱势群体呢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那就好好跟人家商量了 我就准备往浙江的企业挂呢,看来还得好好研究下啊
实在不行,整个复印件算了 这个要求是全国统一的啊 没办法啊,谁然我们是弱势群体呢 人为刀俎
我为鱼肉,没办法的事情:(a59 的确是如此,但这是全国性的文件,这个对个人非常的不好,现在竞争激烈,跳槽频繁,这样限制根本就是把头别在公司的腰带上,比如你最近不景气,一年换了3个公司,而且都是冲着项目经理去的,谁能有精力和能力把如上的办妥,不好才走呀,能办妥吗?我认为大家也呼吁应该这样,注册的建造师,每到一个公司,由他出个声明,在某时在某公司任职,实现由人选择公司是第一性,公司互选是第二性的结局才正确。建议同胞强烈顶起!!!!! 企业主财大气粗
完全可以影响国家政策
从业者只能任人摆布 不公平呀!要不就申明原证遗失重新补办一个! 就不能真正为老百姓考虑吗? 就是说,不能随便离开公司,只要公司不统一,你就别想走,没有跳槽自由! 没办法!没有人为咱们考虑呀 广东省没有这个规定啊 广东省没有这个规定啊 这个很容易,原单位出个证明好了。 学习永无止境,谢谢 实在不行,整个复印件算了 折腾小老百姓,有本事把股市高正常 也就是说你考试报名时的工作单位与注册的工作单位不一致,必须由原单位提供证明。
你自己做一份证明就可以了,盖章那是几十块的事情!嘿嘿!!! 支持13楼 :(a22 老百姓算什么?没人会考虑 这很好啊 防止了挂靠啊 也就是说让那些没有事就靠考试为生的人 全活不下去了哦 好的很 严重关注中 不管怎么样啊,想法不能太多,过一步算一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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