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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binbin163 发表于 2007-10-13 05:07

真正完整的《建筑工程监理资料》北京土木建筑学会编珍藏WORD版本

真正完整的《建筑工程监理资料》北京土木建筑学会编珍藏WORD版本

yankee318 发表于 2007-10-13 20:45

资料肯定好,如果不买钱多好

ouyang-xiao 发表于 2007-10-23 23:57

没有积分,不能拜读:(a08

诸葛不太亮 发表于 2007-10-29 18:07

我的权限不够啊  郁闷 啊  5555

shiva 发表于 2007-10-30 15:52

《建 筑 工 程 监 理 资 料》
北京土木建筑学会(2003年12月)

第一章  工程监理规划的编制

第一节  监理规划的编制要求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用以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业务的指导性文件。
1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程序和原则
1.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后一个月内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在监理交底会前报送建设单位。
1.2监理规划的内容应有针对性,做到控制目标明确、控制措施有效、工作程序合理、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清楚,对监理实施工作有指导作用。
1.3监理规划应有时效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视情况变化宜做必要的调整。在调整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2 监理规划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1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特征(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程类型、工程特点等);
(2)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相关单位名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主要分包单位等)。
2.2监理工作依据。
2.3监理范围和目标:
(l)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2)监理工作目标,包括工期控制目标、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和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2.4工程进度控制(详见第三章),包括工期控制目标的分解、进度控制程序、进度控制要点和控制进度风险的措施等;工程质量控制(详见第四章),包括质量控制目标的分解、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要点和控制质量风险的措施等;工程造价控制(详见第五章),包括造价控制目标的分解、造价控制程序和控制造价风险的措施等。
2.5施工合同管理(详见第六章),包括工程变更、索赔管理的管理要点、管理程序以及合同争议的协调方法等。
2.6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
(1)组织形式和人员构成;
(2)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
(3)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安排。
2.7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监理设施与设备)。
2.8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
(2)监理会议制度;
(3)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4)其他监理工作制度。

第二节  工程概况
1 工程概况编制要点
1.l工程环境:
工程所在的区域位置;周边道路与四邻单位;工程占地面积;场区拆迁情况;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信等情况;场区仓储设施及材料存放场地情况等。
1.2工程地质水文条件:
根据场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给出的场区地形、地貌情况;地层上面概况;地下水概况;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承载力标准值,压缩模量值;场地与地基的抗震条件评价,工程地质勘察结论和地基与基础设计的建议;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的建议等。
1.3建筑设计:
如建筑物只一栋或栋数不多,可用文字说明每栋建筑物的名称;使用功能;平面布置;底层面积;建筑面积;地下层数(有无人防、人防级别、用途);地上层数;檐高;楼层高度;电梯设置;建筑物耐火等级;是否为节能建筑;室内地面土0.000相当的绝对高程;室内外高差;门窗形式;屋面做法;厕、浴间防水做法;外墙保温做法等。
1.4结构设计:
地基基础形式,埋深;持力土层的类别及承载力标准值;地基处理的形式及要求;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及构件的抗震等级;阳台、楼梯构造;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抗渗等级;钢筋级别;砌体结构所用砌体种类及强度等级,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楼板及屋面板形式;大跨度构件的说明等。
1.5室内外装饰装修:
室外墙面装修做法及室内不同功能房间、不同部位的装修做法,可采取列表方式。
1.6建筑屋面:
基层、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隔离层、细部构造等。
1.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室内给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卫生器具安装、室内采暖系统、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系统、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等。
1.8建筑电气:
变配电室、供电干线、电气动力、电气照明安装、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防雷及接地安装等。
1.9智能建筑:
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电源与接地、环境、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
1.10通风与空调:
送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除尘系统、空调风系统、净化空调系统、制冷设备系统、空调水系统等。
1.11电梯:
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中,如涉及电梯安装工程,在编写“工程概况”时,应将此分部内容纳入。
1.12室外工程:
室外给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热管网;室外电气;小区道路;绿化;建筑小品等。
1.13其他。
2 工程项目特征



工程基本情况
3 工程项目相关单位

第三节  监理工作依据
1 按照建设部有关建设监理法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和北京市建委、规委颁发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的要求,认真贯彻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程序;严格管理监理资料;实施与落实“三控”(质量、进度、投资)、“两管”入合同、信息)、“一协调”的责任目标。
2 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施工技术标准、设计图及设计文件。
3 本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shiva 发表于 2007-10-30 15:53

4 本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及有关的设计文件。
5 北京市建设工程2001年预算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6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变更、协议。
7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变更、协议。

第四节  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
1 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
1.l监理工作范围:
1.1.1熟悉施工图纸,并将发现的问题汇总,书面提交建设单位转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
1.1.2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监督其执行。
1.1.3审查并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1.1.4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有关文件,并遵照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政策、法令、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及管理程序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1.1.5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和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进度。
1.1.6审查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与主要设备的订货,审核其质量、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现行政策、法令的规定。
1.1.7审核及会签工程变更文件。
1.1.8组织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1.1.9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争议。
1.1.10定期主持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处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1.1.11每月编制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汇报工程进展和监理工作情况。
1.1.12认定工程质量与进度,签署工程款付款凭证。
1.1.13审查工程造价及竣工结算。
1.1.14监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消防、文明施工及环保卫生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1.1.15组织工程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预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1.1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1.1.17进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并向建设单位提交。
1.1.18督促竣工档案的编制与移交。
1.1.19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按监理合同约定)
注:可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改写。
1.2监理工作内容:
1.2.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参与设计交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第一次工地会议;施工监理交底;检查开工条件。
1.2.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施工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监理资料的管理。
1.2.3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工程进入保修期,监理单位定期回访;设置专人检查承包单位在保修书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内缺陷修复的质量;对建设单位反映的工程缺陷原因及责任进行调查和确认,并协助进行处理;做好保修期监理工作的记录。
2 监理工作目标
2.1造价目标:
以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变更、协议为投资控制依据,按北京市工程概(预)算定额和国家及地方有关经济法规和规定正确地审核工程结算。
2.2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2.3进度目标:
满足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

第五节  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
1 项目监理部组织框图(见图1-1)。
图1-1
2 项目监理部机构人员情况表
3 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
3.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3.1.1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3.1.2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
3.1.3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
3.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3.1.5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1.6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1.7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1.8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和指令。
3.1.9审定承包单位的动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1.10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3.1.11审查承包单位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移交证书》。
3.1.12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3.1.13审批承包单位的重要申请和签署工程费用支付证书。
3.1.1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3.1.15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3.1.16指定一名监理工程师负责记录工程项目监理日志。
3.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3.1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3.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3.3.3签发工程动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
3.3.4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3.3.5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3.4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3.4.1负责编制监理规划中本专业部分及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3.4.2按专业分工并与其他专业相配合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并对本专业的分部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3.4.3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本专业部分。
3.4.4负责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4.5负责核查本专业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实物的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检验。
3.4.6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并做监理日记。
3.4.7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4.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3.4.9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3.5监理员的职责:
3.5.1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3.5.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5.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3.5.4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5.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本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报告。
3.5.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4 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安排
监理人员的进场时间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有计划的进行安排。

第六节  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监理设施与设备)
1 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信、生活等设施,项目监理部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
2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所在地环境条件,技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 项目监理部应按规定配备计算机,辅助监理工作管理。

第七节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 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
1.11程建设监理的主要方法是控制,而控制的基础是信息,所以要在施工中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办理签认手续。通过信息交流,以便决策者及时、准确地获得信息,分析后采取相应措施。
1.2利用计算机存储与项目有关的信息,高速、准确地处理监控所需要的信息,及时地形成各种报告,以辅助监理在三大目标监控过程中发现问题、规划、决策、检查、反馈、实施动态管理。
1.3监理人员负责收集和反馈信息,收集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有用,将其保存完整并及时分类,加工处理后,迅速反馈。通过信息、找出当前各项目标中偏离事项,加以总结,提出纠偏措施。保证目标得以实现。
1.4工程建设监理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01-41-2002)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报表制度,加强资料管理。
1.4.1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
1.4.2每月底编制监理月报,于次月5日前报送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
1.4.3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每日填写项目监理日志,记录工地主要情况;另外各专业监理人员也必须记监理日记,及时填报监理报表作为信息资料予以归纳整理,登记台账,并作为编制监理月报的资料。
1.4.4根据工程规模和实际情况,可不定期编制简报,报道现场施工情况,报送有关领导和单位。
1.4.5所有监理资料要及时收集齐全,并整理归档,建立监理档案。监理档案的主要内容有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指令、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会议纪要,审核签认文件、工程款支付证明、工程验收记录,质量事故调查及处理报告、各种监理内业台账、监理工作总结。
2 监理会议制度
2.1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工地会议是围绕施工现场问题而召开的会议,一般有第一次工地会议海周一次的工地例会专题性的工地会议三种类型。
2.2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设计、施工、分包、监理单位代表参加、总监主持召开,这是项目尚未全面展开前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明确监理程序,创造良好开端的会议。
2.3每周一次的工地例会及专题的工地会议,主要解决工程进展中的进度、质量及投资的问题,以保证工程按计划正常进行。
2.4处理好同建设、施工、设计、监督管理单位的关系,发生问题时,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协商解决。
2.5定期召开监理部内部协调碰头会,加强监理人员间的团结合作。
3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国家地方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根据本项目的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及监理资料管理流程(图1-2)编制监理工作报告。
图1-2  监理资料管理流程
4 其他监理工作制度
4.1为使监理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总监理工程师可选择性的制定其他监理工作制度。
4.2常见的监理工作制度:
4.2.1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4.2.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4.2.3监理日志与监理月报制度;
4.2.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4.2.5监理例会与请示报告制度;
4.2.6监理收文与发文制度;
4.2.7合同管理办法;
4.2.8信息管理办法;
4.2.9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4.2.10监理项目管理事故报告制度;
4.2.11监理人员职业守则;
4.2.12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4.2.13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  施工阶段的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要求
1 对技术复杂的、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2.1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2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编制。
2.3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以已批准的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及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为依据。
3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专业工程的特点;
3.2监理工作的流程;

shiva 发表于 2007-10-30 15:54

3.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3.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第二节  基础与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Ⅰ 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 场地平整
1.1平整施工场地:
按设计或施工要求范围和标高平整场地,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凡在施工区域内的软弱土层、垃圾、树根、草皮全部挖除并进行妥善处理,做到文明施工。
1.2修建临时设施及道路:
根据施工安排修建简易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同时敷设现场供水、供电、管线路,并进行试水、试电及修筑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
2 施工测量放线
2.1做好施工测量前的准备工作:
阅读与校核图纸,校测仪器及测量用具。
2.2测量验线工作的基本准则:
2.2.1验线工作应主动:验线工作要以审核施工测量方案开始,在施工的各主要阶段前,均应对施工测量工作提出预防性的要求,以做到防患于未然。
2.2.2验线的依据要原始、正确、有效设计图纸、变更、洽商与起始点(如红线极、水位点等)及其已知数据(如坐标、高程等)必须是原始资料,最后定案有效并正确。
2.2.3仪器与钢尺必须按计量法有关规定进行检定和校验。
2.2.4验线的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主要包括:
(1)仪器的精度应适应验线要求,并校正完好;
(2)必须按规程作业,观测误差必须小于限差,观测中的系统误差应采取措施进行改正;
(3)验线本身应先行闭合技核。
2.2.5必须独立验线,验线工作应尽量与放线工作不相关,主要包括:
(1)观测人员;
(2)仪器;
(3)测法及观测路线等。
2.2.6验线方法及误差处理:
(1)场区平面控制网与建筑物定位,应在平差计算中评定其最弱部位的精度,并实地验测,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测;
(2)细部测量,可用不低于原测量放线的精度进行验测,验线成果与原放线成果之间的误差处理如下:
①两者之差若小于1/2倍限差时,对放线工作评为优良;
②两者之差大于1/2且小于2。位限差时,对放线工作评为合格(可不必改正放线成果,或取两者的平均值);
③两者之差超过2倍限差时,原则上不予验收,尤其是要害部位。若次要部位可令其局部返工。
2.3验线的部位关键环节与最弱部位,主要包括:
2.3.1定位依据桩位及定位条件;
2.3.2场区平面控制,主轴线及其控制桩(9桩);
2.3.3场区高程控制网及士0.000高程线;
2.3.4控制网及定位放线中的最弱部位。
2.4测量记录的基本要求:原始真实、数字正确、内容完整、字体工整。
2.5测量计算工作的基本要求:依据正确、方法科学、计算有序、步步校核、结果可靠。
3 报验与验线
3.1承包单位应根据“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的要求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测量方案》。只有当监理部审批认可后,方能按该方案进行施工。
3.2基础验线时的允许偏差如下:
3.3轴线的竖向投线,应以建筑物轴线控制桩为测站,并事先进行校测,确保其位置正确,投测的允许误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轴线竖向投测的允许误差
3.4标高的竖向传递,应用钢尺从首层起始标高线竖直量取,当传递高度超过钢尺长度时,应另设一标高起始线。每栋建筑应由三处分别向上传递,标高的允许误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标高竖向传递的允许误差
轴线的对角线尺寸,允许误差为边长误差的√2倍,外廓轴线夹角的允许误差为1°。
3.5检测、桩位保护与复测,以保证桩位及标高的正确性。
4 基槽开挖与回填
4.1施工准备:
4.1.1在组织土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报项目监理部。
4.1.2定位放线后,方可施工。
4.1.3应做好施工场地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临时性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4.2土方开挖:
4.2.1应根据“土方开挖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4.2.2开挖过程中应根据该工程的土质和边坡高度情况,参照下表进行。
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4.2.3注意事项:
(1)基础开挖应尽量避开雨季进行。
(2)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超挖;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排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4.3土方回填:
4.3.1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成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
4.3.2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达到要求后再进行。
4.3.3回填土料应符合规范要求。
4.3.4应分层、分段回填,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辗迹重叠0.5~1.0m,上下层接缝应错开不小于lm。
4.3.5土方回填施工时,应压实并测定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确定最小干密度控制值,合格后,才能回填上一层。
4.3.6承包单位在回填前应按规范要求绘制“回填土取点平面示意图”并报监理,再施工中应严格按此图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取样、试验工作。
4.3.7当挖方或填方施工完毕,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应按要求填写“分项份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报送监理签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4地基针探
4.41基土已挖至设计基坑(槽)底标高,表面应平整,线及坑(槽)宽、长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4.4.2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针探点布置图;
4.4.3采用轻型动力触控进行基槽检验时,检验深度及间距按下表执行:
轻型动力触控检验深度及间距表(m)
4.4.4整理记录:按孔顺序编号,将锤击数填入“地基针控记录表”内,字迹要清楚,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记录人应签字,然后归档。

Ⅱ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 钢筋工程的质量要求:
1.1钢筋加工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1.2钢筋安装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2 钢筋工程的质量通病与监理质量控制
2.1钢筋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2.1.1材质检验与保管不符合要求:
(1)无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或抄件(复印件)不符合要求;
(2)无进场复试报告;
(3)批量不清、超批量、漏检;
(4)化学成分不合格或加工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未作化学成分检验;
(5)机械性能不合格无交待,无加倍复试;
(6)运输、储存中钢筋标牌丢失、堆放分类不清。
2.1.2钢筋锈蚀与污染。
2.1。3钢筋代用及胡子筋处理不符合要求。
2.1.4加工成型质量差:
(1)未统一下料,下料不准;
(2)对复杂节点未综合空间相交叉的关系放样;
(3)尺寸、角度差、不直不顺、弯点不准,弯钩偏短;
(4)不同等级钢筋及进口钢筋,不注意不同弯曲成型半径要求;
(5)运输堆放时变形未作修正。
2.1.5不符合图纸或规范构造规定。
2.1.6钢筋接头错误:
(1)接头绑扎,焊接型式采用不当;
(2)搭接长度不足;
(3)错开接头的百分比不符合规范;
(4)接头位置不当;
(5)梁柱筋搭接接头处箍筋未加密。
2.1.7钢筋锚固不符合规范要求:
(1)锚固长度不足;
(2)锚固形式不对。
2.1.8钢筋绑扎不符合要求:
(1)主筋末绑扎到位(四角主筋不贴箍筋角,中间主筋不贴箍筋);
(2)主筋位置放反(受拉受压颠倒,特别注意悬挑梁、板);
(3)不设定位箍筋,主筋跑位严重;
(4)钢筋绑扎花扣、缺扣、松扣不符合规范要求;
(5)箍筋间距不匀,绑扎不牢,不贴主筋;
(6)柱主筋的弯钩和板主筋弯钩朝向不对;
(7)钢筋接头不错开。
2.1.9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要求。
2.1.10有焊接要求的钢筋未做焊接试验。
2.1.11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或焊工不符合施焊条件。
2.1.12未按规范规定在现场截取试件做试验。
2.1.13焊条、焊剂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
(2)焊条不符合钢筋等级要求;
(3)未按焊条要求供焙并作供焙记录;
(4)使用受潮酸性焊条不烘焙;
(5)供焙时间、次数、保温要求等不符合要求。
2.1.14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
2.1.15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
(1)焊接钢筋清理不好,未认真选择好参数(应作工艺试验);
(2)对接焊头的端头不垂直、不平整;
(3)焊接接头错开百分比不对,距弯点不对。
2.1.16挤压接头不符合要求:
(1)钢套筒进钢筋长度不足;
(2)压痕数量不够,分布不匀,深度不足,套管压裂;
(3)接头弯折角大于矿,或超过7/100。
2.2钢筋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
2.2.1钢筋原材的质量控制:
(1)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2)钢筋进入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勒令承包单位将其清退出场。
(3)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应要求承包单位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4)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钢筋进场复验报告,对于复验不合格的钢筋应责令承包单位清理出现场。
(5)监理工程师对单位工程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次数的30%。
2.2.2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中,应要求焊工(机械手)持证上岗,并进行抽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钢筋焊(连)接。
2.23监理工程师必须充分熟悉设计图纸,明确各结构部位设计钢筋的品种、规格、绑扎或焊(连)接要求,特别应注意结构关键部位配筋的特殊处理,对有关配筋变化涉及到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工程洽商记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结构施工图上。
2.1.4对钢筋焊接或机械连接进行外观检验,不合格的要求返工。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钢筋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的机械性能试验报告单(应按规范要求批量进行),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责令承包单位进行返工处理。
2.2.5在钢筋绑扎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改正。
2.2.6在承包单位质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2.7对于以下几点构造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加强检查:
(1)框架节点箍筋加密区及梁上有集中荷载处的附加吊筋,不得漏放。
(2)具有双层配筋的顶板和墙板,应要求设置撑筋和拉钩。悬挑结构负弯矩钢筋应保证到位,采取措施防止踩压错位。
(3)钢筋保护层的垫块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应正确、固定可靠,孔洞周边钢筋加固符合设计要求。
2.2.8浇筑混凝土前,监理工程师应二次验筋,如有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单位,修整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Ⅲ模板工程施工质虽监理实施细则
1 模板工程的质量要求
1.1模板安装工程的质量要求见下表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1.2模板拆除工程的质量要求见下表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2 模板工程的质量通病及监理控制
2.1模板工程的常见质量通
2.1.1模板施Xi不符合要求:
(1)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能保证;
(2)无模板设计方案;
(3)整体性、密闭性达不到规范要求;
(4)未按验收规范对模板工程作同步验收。
2.1.2轴线发生位移:
(1)轴线定位错误;
(2)墙、柱模根部和顶部无固定措施,发生偏差后不作认真校正,造成果积误差;
(3)不拉水平和竖向通线,无竖向总垂直度控制措施;
(4)支模刚度差,拉杆太稀,间距不规则;
(5)不对称浇灌混凝土,挤偏模板;
(6)螺栓、顶撑、木楔使用不当或松动,用铁丝拉结捆绑,变形大;
(7)模板与脚手架拉结。
2.1.3模板体系产生变形。
2.1.4标高传递发生偏差。
2.1.5接缝不严、接头不规则。
2.1.6隔离剂涂剧不符合要求。
2.1.7模板自身清理、模内清理不符合要求。
2.1.8封闭的或竖向模板无排气口、浇捣口。
2.1.9斜模板支设不符合要求。
2.1.10拆模使混凝土受损:
(1)支模不当影响拆模;
(2)拆侧模过早,破坏混凝土表面及棱角;
(3)承重底模及其支架末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拆模。
2.1.11其他支模错误:
(1)未按规定起拱;
(2)支模中遗漏预埋件、预留孔洞;
(3)合模前与钢筋及各专业末协调配合。
2.2模板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
2.2.1审核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
根据主体工程的结构体系、荷载大小、合同工期及模板的周转情况等,综合考虑承包单位所选
择的模板和支撑系统是否合理,提出审核意见,审核中要重点审定。
2.2.2对进场模板规格、质量进行检查。
2.2.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模板隔离剂(脱模剂)的有关资料。
2.2.4墙、柱支模前应先在基底弹线,以校正钢筋位置,并为合模后检查位置提供准确的依据。
2.2.5为防止胀模、跑模、错位,造成结构断面尺寸超差、位置偏离、漏浆造成蜂窝、麻面,模板支撑应符合模板设计要求及施工方案规定。
2.2.6对模板拼缝、节点位置、模板支搭及加固情况,应认真检查,防止漏浆及缩颈现象。
2.2.7梁、板底模当跨度>4m时应起拱,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一般起拱高度直为1/1000~3/1000。
2.2.8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标高、尺寸应复核;预埋件固定方法应可靠,防止位移。
2.2.9模板在下列情况下要开洞:一次支模过高,浇捣困难;有大的预留洞口,洞口下难以浇筑;有暗梁或梁穿过;钢筋密集,下部不易浇筑。
2.2.10合模前钢筋隐检已合格,模内已清理干净,应剔凿部位已剔凿合格;合模后核验模板位置、尺寸及钢筋位置,垫块位置与数量,符合要求才能浇筑混凝土。
2.2.11模板涂刷隔离剂时,应清除模板表面的尘土和混凝土残留物,再涂刷,涂刷应均匀,不得漏刷或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
2.2.12混凝土整体结构的拆模控制:
(1)整体式结构承重模板,应控制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下表规定的强度时方可拆除:


(2)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其棱角不因拆模而损伤;
(3)在拆除模板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暂停拆除,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
(4)大模板墙体施工,在常温下墙体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1.ZMP,冬期施工全现浇混凝土应达到受冻临界强度4MP后才可拆模。

Ⅳ混凝土工程施工质虽监理实施细则
1 混凝土工程的质量要求
1.1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的质量要求
1.2混凝土施工工程质量要求
2 混凝土工程的质量通病及监理质量控制
2.1混凝土工程的常见质量通病
2.1.1混凝土工程施工常见质量通病:
(1)材质与试验不符合要求:
①水泥无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或出厂合格证内容项目及手续不全,批量不符合规定;
②砂石级配不合格,含泥量超过规定或其他指标不符合规定;
③外加剂无法定单位鉴定,无许可证;
(2)搅拌、计量、配合比与试块不符合要求:
①无试验室试配或不经过试验室,乱用经验配合比;
②试配与材料、试块不一致、不交圈;
③计量不准,无专人管理无开盘鉴定:
a.无秤(用体积比、铁锹比、眼睛估);
b.有秤不用(无管理制度);
c.秤坏了或不准或被砂石垫死;
d.无秤量加减砂石措施(秤穷要有砂石堆、铁锹)或不每车过磅;
e.加水无计量、砂石含水量不测或不扣除砂石含水量,无坍落度测试与记录;
f.散包破袋水泥不计量,整袋水泥不抽检;
g.外加剂无计量措施;
h无配合比标牌;
i.现场配合比末换算成每盘用量(加小车、秤盘重量);
j.换算正确与否无人检查。
④搅拌不匀(时间太短),搅拌不当(加引气型外加剂搅拌时间过长、过短均不宜);
⑤试块留置数量不符合规定:
a.标养试块数量不足(每层、每100盘、每100m’、每工作班不应少于1组),未留置备用试块;
b.缺同条件试块(冬施、拆模、防水混凝土);
c.接头、留缝混凝土缺试块;
⑥试块养护不标准(标养箱,20士3℃水中);
⑦末做汇总统计分析或不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做数理统计分析;
(3)施工缝留置与处理不符合要求:
①施工方案考虑不周,出现不应有的施工缝;
②无合理安排浇筑混凝土停歇时间而出现施工缝;
③不留施工继又无援凝措施;
④施工缝位置不符合规范规定。
(4)混凝土浇筑不符合要求:
①浇筑混凝土无卸料平台(尤其是骑、柱混凝土),混凝土用吊斗直接入模造成卸料分层过厚、振捣失控、不匀、漏振、模板变形、跑浆;
②浇筑混凝土不分层或分层不清造成漏振、重振、易出不应有的施工缝;
③泵送混凝土,无有效控制措施,坍落度过大,浇筑混凝土太快,造成一次浇筑过厚,振捣失控,模板变形;
④接搓末铺设同混凝土配合比无石子砂浆;接磋砂浆不与混凝土浇筑同步;接搓砂浆厚度失控。
(5)混凝土浇筑施工中不对称浇筑混凝土,将模板挤偏,造成变形;
(6)在钢筋密集处,浇筑混凝土不符合要求:
①未采用相应粒径的粗骨料混凝土;
②未采取模内外振捣或采用分段支模浇捣办法;
③末事先与设计洽商适当改变钢筋排列、直径、接头等。
(7)采用商品混凝土不符合要求:
①无商品混凝土通知单,混凝土小票、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未验证;
②现场不做坍落度检验或无检验记录;
③出罐时间过长,混凝土已初凝,现场随意加水;
④混凝土不合要求时,不立即交涉、采取措施或退回;
⑤现场不留试块;
⑥泵送管内被清洗的混凝土也用于工程(应废弃);
⑦冬施中机具及泵送管路保温不好造成混凝土人模温度不符合要求。
2.1.2混凝土工程外观常见质量通病:
(1)蜂窝(2)麻面(3)孔洞(4)露筋(5)烂根(6)缺棱掉角(7)洞口变形(8)错台(9)裂缝(10)板缝混凝土浇筑不实
混凝土裂缝的原因及裂缝的特征综合见下表:
2.2混凝土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
2.2.1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特别注意混凝土的生产、输送、浇筑顺序、施工缝的设置。
在施工现场拌制混凝土,应对混凝土搅拌站、水泥库、砂石堆场的布置通盘考虑。砂石堆应分隔开,砂石相互不得混杂;有一定的储备量,能保证混凝土连续生产。
2.2.2对混凝土生产设备及施工机具进行检查:
(1)搅拌机的配备应能满足混凝土浇筑量的需要,且应有备用搅拌机;搅拌机的加水系统应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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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材料必须过磅,计量装置应校核准确。
(3)振捣棒(器)性能应可靠。
(4)测量混凝土坍落度及制作试块的试模应配套,应有备用件。
2.2.3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按照原材料的质量要求及标准对原材料分批进行检查,并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水泥复试报告单。
(2)散装水泥要按品种分仓贮存,袋装水泥要存放在离地面300mm以上的木隔板上,按品种分批存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0袋,避免受潮结块。
(3)外加剂要按不同品种及各自的要求贮存,防止混杂。
(4)拌制混凝土用水,应检查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
2.2.4审查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配合比应送取现场的水泥、砂、石试验,应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室计算试配合格的正式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才能准许作为混凝土开盘鉴定的依据。
2.25监理工程师在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水电暖通专业以及混凝土浇筑准备验收认可后,承包单位方可开机搅拌,浇筑混凝土。
2.2.6在混凝土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
(1)对混凝土拌制的检查:
①监理工程师对混凝土的拌制过程,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抽查内容有:原材料计量及加水量控制应准确;
②加料顺序及搅拌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测量坍落度,随机取样制作试块。
(2)混凝土的浇筑、接搓、振捣的控制:
①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和方法,事先应周密考虑。对于大体积、大面积混凝土的浇筑,分层、分段要合理;层、段间的间隔时间要计划好。在前一层、段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后一层、段的混凝土,振捣器要插入到下一层。
②对配筋密集和预埋件较多的部位,应认真操作,振捣密实,并避免碰动钢筋及预埋件。
③施工缝的留置及处理的检查:施工缝的留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3)混凝土的养护检查: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派专人对混凝土进行养护。
(4)混凝土质量的检查和缺陷的修整:
①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作为检查混凝土拆模强度的标准。
②对拆模后的混凝土结构,检查其偏差是否超过规范要求。
③当发现混凝土结构存在蜂窝、麻面、露筋甚至孔洞时,承包单位不得自行修整,要做好详细记录,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然后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区别对待,进行修整。对于影响结构性能的缺陷,必须会同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5)混凝土的冬期施工:
①钢筋冷拉可在负温度下进行,但不宜低于一20℃,冷拉控制预应力较常温时提高30N/mm2。钢筋焊接应在室内进行,如在室外,温度不宜低于一20℃,焊接完毕,接头严禁立即碰到冰雪。
②混凝土的配制时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号,每立方米混凝土最小用水泥量不宜少于300kg,水灰比不应大于0.6。水泥应预先放入暖棚内存放,使水泥保持在0℃以上,搅拌时的骨料不得带有冰雪及冻团,搅拌时间比常温时长。
③混凝土冬期运输应有保温措施,浇筑前应清除模板上的冰雪和污垢,加热养护前混凝土温度不得低于2℃。为利于低温下混凝土硬化,混凝土内宜渗入无腐蚀钢筋作用的外加剂。
④冬施混凝土质量检查除按一般混凝土检查要求外,还应检查外加剂的掺量,混凝土养护期间室外气温及周围环境温度每昼夜至少定时(2.8.14.20时)定点测量四次,并按冬施技术措施规定采取正确的养护测温。

第三节  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等的划分、新发布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鉴于专业技术人员在施工中的经验和电气工程与智能工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在本书编写的过程中把电气工程与智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放在一起,供读者比较参考。
1 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监控部位
1.1动力系统:包括低压配电箱(柜)、电动机、动力配管线等工程;
1.2照明系统:包括照明配电箱、照明配管线、灯具、开关、插座面板等安装工程;
1.3消防报警系统:包括消防控制柜、消防配管线、消防广播、模块、探测器、报警器、显示、手报等安装;
1.4弱电系统:包括电视、电话、网络布线等工程;
1.5防雷接地保护系统:包括防雷装置系统和接地装置系统。
2 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项目
2.1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及穿管和线槽敷设工程
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动力及照明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2.2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工程
适用于10kV以下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一般型式的控制器、主令控制器、磁力接触器、磁力启动器(包括按钮)、自动开关、刀开关、熔断器、变阻器及电磁铁等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2.3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
适用于机械设备配套的直流电动机、感应电动机及其同期电动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2.4不间断电源安装工程
现行国家标准《不间断电源设备》GB7260中明确,其功能单元由整流装置、逆变装置、静态开关和蓄电池组四个功能单元组成,由制造厂以柜式出厂供货,有的组合在一起,容量大的分相供应,安装时基本与柜盘安装要求相同,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2.5电器照明器具及开关、插座、风扇的安装工程
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一般形式的灯具、开关、插座、风扇等的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2.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2.7通信网络系统工程
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安装的通信网络系统及其与公用通信网之间的接口的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包括通信系统、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系统等系统及相关设施,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2.8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2.9电源与接地
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智能化系统电源、防雷及接地系统的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要求符合帽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3 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监理预控措施
决定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的三大因素为设计、施工及材料和设备制造。
智能建筑工程主要在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方面提出要点要求。
3.1电气工程
3.1.1设计文件复核及优化: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应该熟悉电气安装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全面了解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
(1)设计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范;
(2)设计说明、工程数量、设备和主要材料是否与施工图相符,施工图相互间是否符合一致,设计文件是否有错误和遗漏;
(3)室内外设备的布置和线路路线,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现场实际;
(4)采用新产品是否指明产品来源,加工非定型产品是否有足够份数的工厂生产用图纸和其他必要的资料;
(5)文件中是否附有充分而完整的协议,如电源协议、外委配合工程协议,城建部门批准的线路路径的有关文件等;
(6)结合供电方案,熟悉、了解、掌握供配电系统构成及切换系统,重要负荷逻辑关系,了解相关专业的系统功能及负载情况,重要数据应复核。
3.1.2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查:
(1)从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北京供电局颁发的《供用电工程施工许可证》,其资格和能力,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
(2)电气安装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的项目,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按相应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评定所承担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及资料交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按协议规定执行。
境外企业承包电气安装工程的要核查其单位资质、业绩材料真实有效,具有承担分项工程的施工资质和能力。
(3)从事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并对安装质量负责,施工现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现场必须明确电气工程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安全,制定施工组织、管理措施、安全措施。
2)施工现场设电气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熟悉电气安装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指标,对电气安装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3)施工现场设有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坚持三检制度,如实填写记录,资料齐全有效。
4)了解施工企业的业绩、信誉、人员素质及构成情况,进场后仍需进一步观察了解。
3.1.3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器材的认定:
(1)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审核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设备应有铭牌及安全认证。进口设备需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
(2)落实设备、器材订货时间、交货条件及附加技术条件。了解、掌握对重要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安装工艺,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
(3)设备、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其保管期限为1年及以下,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4)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做好设备及器材进场后的检查,内容包括:
1)包装及密封良好,无缺损;
2)开箱清点并做记录,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3)按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需做试验的,应由有关部门进行试验;
4)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5)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有合格的试验报告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文件。引进设备及拆、改建工程中使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旧设备、旧器材应首先满足或符合我国现行标准中的规定。
3.1.4技术准备步骤及土建施工条件:
(1)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的情况、联络方式、联络渠道、明确分工和权限,必要时在建设单位安排下与供电部门建立联系。
(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审查,重点审查电气安装工程及施工正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监

shiva 发表于 2007-10-30 15:56

理工程师除了进行文字审查以外,还应与承包单位的技术人员交谈,了解方案的真实性及可信程度。有针对性地制订监理措施。掌握具体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审查相关专业工序安排及衔接、交叉关系和预留部位、预埋件的保障手段和质量措施,及成品保护手段。
(3)参加审核工程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主要审查电气安装工程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需要,是否合理安排了电气安装施工期,以及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及合理性。了解工程进度安排,劳动力及机具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施工用电要求确保安全可靠,准确计算施工用电负荷;合理分配负载;正确选用导线截面及开关整定值,用电器具经检查合格后准许使用。
(5)监理工程师组织土建与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中间验收,电气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遗漏;
2)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3)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所设计要求,预埋件牢固;
4)混凝土基础及构支架达到允许的强度和刚度,其坐标位置、标高、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设备支架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5)模板、施工设备及杂物清除干净,并有足够的安装场地,施工道路畅通;
6)基坑已回填夯实;
7)土建结构验收时电气施工人员应按内墙水平线、墙面线、按国查对核实预留施工孔洞及预埋管路、箱盒。符合要求后将箱盒稳定好。
全部暗装电气工程的管路安装完毕并将管路扫通,查对位置和管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2智能建筑工程
3.2.1检查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的完整性,智能建筑工程必须按已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出现设计变更时按规范要求填写设计变更审核表。
3.2.2检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制度和施工技术措施。
3.2.3必须按照合格技术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设备、材料和软件进行进场验收。工程中采用新材料、新产品是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3.2.4产品质量检查应包括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或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末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或未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按规定程序通过产品检测后方可使用。
3.2.5硬件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检查重点应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可靠性检测可参考生产厂家出具的可靠性检测报告。
3.2.6软件产品质量应按以下内容检查:
(1)商业化的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系统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的网管软件等应做好使用许可证及使用范围的检查;
(2)由系统承包商编制的用户应用软件、用户组态软件及接口软件等应用软件,除进行功能测试和系统测试之外,还应根据需要进行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等多项功能测试,并保证软件的可维护性;
(3)所有自编软件均应提供完整的文档(包括软件资料、程序结构说明、安装调试说明、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
3.2.7设备及材料的进场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1)保证外观完好,产品无损伤、无假疵,品种、数量、产地符合要求;
(2)设备和软件产品地质量检查应执行本章第3.2节的规定;
(3)依规定程序获得批准使用的新材料和新产品除符合本条规定外,尚应提供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4)进口产品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配套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应为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译文)。
3.2.8工程实施前应做好与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和电梯等分部工程的接口确认,应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过程检查验收。
3.2.9采用现场观察、核对施工图、抽查测试等方法对工程设备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观感质量验收。
3.2.10系统检测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已进行了规定时间的试运行;
(2)已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
依据合同技术文件和设计文件,以及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制定系统检测方案并经检测机构批准实施。
3.2.11其他措施可参照本章电气工程部分。
4 电气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控制是把好质量的最后一关。监理工程师要坚持每道工序不验收认可,不准转入下道工序的原则。必须熟读设计图纸,默记供电方案及关键数据,对有关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施工图上。
4.1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电气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和有效合格的岗位操作证,并登记备案。监理工程师要掌握了解技术素质及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4.2落实电气工程施工条件,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方报来的各项工程及隐蔽工程报验单,以施工图纸和规范及施工工艺标准要求认真审查。问题、疑点、缺陷应及时处理,交代清楚,不得遗留到下道工序。
4.3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好工程洽商。发生设计、工艺、材料、设备变动都应先办理工程洽商再施工。各项手续以文字为凭,及时填写日志,掌握施工动态。
4.4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监督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落实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制度执行情况。
4.5对供电系统、切换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掌握详细的技术资料及真实情况。检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做好记录。
4.6对施工中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方法及代用器材,施工中必须修改的工艺及方案,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照原设计要求,进行审核,并取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及有关业务部门的认可。
4.7监理工程师要定期参加工地例会,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专业性协调会议,如加工订货划项会、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划项会、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
4.8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要及时全面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及检验记录。按实际进度及质量情况,按期填写进度表,工程质量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做好中间测试和收尾调试,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竣工图资料。
4.9结合供用电条件,必要时可协助建设单位拟定相应的运行规章制度,为初送电试运行创造条件,顺利地转入工程保修阶段。
4.10电气安装施工与其他专业施工配合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全过程中始终督促、检查。协调电气专业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快过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焊低消耗。
4.10.1基础施工阶段,督促土建专业施工人员按土建图注明的穿过基础的管线位置预留孔洞,电气专业人员配合土建施工,预留土建图中为注明的应预留孔洞及需埋入基础垫层的管线、接地装置。
4.10.2结构施工阶段,督促电气专业人员与土建专业人员密切配合,对防雷设施及引下线的施工,对距地面1.sin处引出断链检查点,每三层设置一个均压带,均应提前备好预埋件,土建施工到位时及时理入。
4.10.3抹灰阶段:
(1)督促检查电气工程的箱、盒、管卡、套管是否齐全完好,不合格及时补救、修理。
(2)贴壁纸或喷浆前应检查轻体结构上箱、盒、管卡和预留孔位置及尺寸,发现遗漏及时补救。
(3)电气工程的管路、配电箱贴脸面等应安装完毕,如与墙面不平或有缺口,应及时补救。
(4)箱、盒口要规矩平整,不允许留大喇叭口,应与墙面一致。
(5)电气施工人员必须将箱、盒封堵(用纸或其他物)保护箱体,防止污染,掉进异物。
4.10.4喷浆及其后期阶段:
(1)督促喷浆人员保护好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箱、盒。
(2)喷浆后进行照明器具及面板的安装,操作时站位正确,保护土建成品,防止墙面弄脏碰坏。
4.10.5电气施工与土建配合时应掌握的几条线:
(1)轴线,通过轴线计算出管、线、箱、盒的平面位置及相互关系。
(2)水下线,一般为50线或lm线,电气器具以此位置定位。
(3)墙面线,抹灰前土建冲筋确定墙面,电气施工应以此标准,调整各种盒及箱位置。
(4)吊顶下皮线,精装修时,吊顶下皮线是调整安装嵌入式灯具及拉线开关,接线盒位置的基准。
(5)隔墙线及门中线,以此为据确定灯具、开关的位置。
5 电气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5.1.材质与试验检查方面
5.1.1主要设备与材质不符要求:
(1)缺产品说明书及足以证明材质性能的出厂合格证;
(2)缺设备进场后,使用前的产品型号、规格、外观检查及按规范规定项目的试验记录;
(3)材料、设备未按规范和设计规定适用的场所使用;
(4)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手续不符合要求。
5.1.2设备试验、调试记录、试运转记录的缺陷:
(1)设备安装后,缺按国家设计规定的项目要求进行的单位(系统)试验,调试及运转记录;
(2)试验、调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提供;
(3)动力、照明等分项工程,未按层、段、区系统调试,甚至甩项、无记录;
(4)工程交接验收资料和文件不全。
5.1.3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不符要求:
(1)未按系统分主干线、分支线进行层、段、区绝缘电阻测试或阻抗值不符合要求;
(2)电气设备和防雷设施的接地装置及设计有要求的接地电阻测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提供。
5.1.4隐检不及时,缺漏项,重要问题交代不清,质量问题缺处理结果。
5.2管路敷设通病
5.2.1一般管路敷设通病:
(1)敷设于多尘及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及管子连接处未做防潮密封处理;
(2)电线管路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或经过建筑物基础时,未做补偿,末加保护;
(3)管路弯曲处有折皱、凹穴及裂缝等现象;弯扁度大于管外径的10%;弯曲半径大于规定值;
(4)管路超过规定长度上限值时未加接线盒及补偿装置;
(5)进入箱、盒的排管长短不一,排列不齐或不到位;
(6)明配管路不平不直,排列不齐,固定点不符合规定,油漆污染;
(7)管路与煤气、热力、蒸汽等管路平行或交叉敷设间距不符合要求时,未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8)暗敷设位置不当,不能保证足够保护层,或保护未用高标号水泥砂浆。
5.2.2钢管敷设通病:
(1)管内有铁屑毛刺,管口不齐、不平不光滑;

shiva 发表于 2007-10-30 15:56

(2)未按规定进行除锈防腐;
(3)管连接方法不符合要求;
(4)管与设备连接使用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未用接头、未做保护地线等;
(5)配管与箱盒连接不焊跨接地线,或焊接长度不够。
5.2.3吊顶内敷设时的通病:
(1)管材不符合要求;
(2)管路不顺直,不牢固,在能进人的吊顶内有拦腰管,绊脚管;
(3)对不能进人吊顶内的灯头盒或接线盒深入顶棚太远或盒口反向;
(4)吊顶内有明露导线,接线盒缺盖;
(5)钢管敷设不符合要求。
5.3配线工程通病
5.3.1管内穿线不符合要求:
(1)导线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2)先穿线后配管,或边敷设边穿线;
(3)穿线前未扫管、或扫除不净、管内有杂物;
(4)先穿线后装护口;
(5)湿作业未完成提前穿线,而无防水防潮措施;
(6)垂直向上管口,穿线后未做封堵处理;
(7)管内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超过管内总截面积40%;
(8)垂直导线超长时,未加固定卡子;
(9)同一路导线未穿入同一管内,导线在管内有接头。
5.3.2导线连接通病:
(1)铜线连接未刷锡;
(2)连接管、接线端子压膜的规格不符,连接不牢固、松动、脱落、顶丝压接前有断股、伤芯现象;
(3)包缠绝缘带不匀,不严密,未达到原有绝缘强度;
(4)机螺丝压接头时未用弹簧垫圈;
(5)剥皮损伤线芯,削线过长露线芯;
(6)导线接头不在接线盒上(分线盒)内;
(7)导线穿配电箱金属孔无保护。
5.4配电箱、盘质量通病
5.4.1箱体加工不符合要求:
(1)不是经认可的专业厂生产的产品;
(2)加工粗糙、质量不符合要求;
(3)金属箱盒不先做防锈防腐处理;
(4)用电焊、气焊开孔,不是~管一孔;
(5)木箱、盘劈裂,不按规定防腐,无通气孔,容量30A以上的木制盘面未加装镀锌铁皮;
(6)油漆末两面油漆,不美观。
5.4.2箱盒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1)位置、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2)固定不牢,受力不均,箱盒与墙面不平正;
(3)箱、盒口抹灰甩搓,不规整、不修抹,盖板盖不严;
(4)箱后墙面抹灰无措施,空裂、脱落;
(5)预埋箱盒稳装不牢不正、不平墙、偏移、深凹人墙;
(6)消火栓箱内信号线无接线盒或在箱后,不便检修;
(7)壁柜内配电盘无防火隔热措施,箱盘及金属支架无接地或无专用接地点;对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箱门,未做跨地线;
(8)箱内配线有接头,盘内二次线用铝线;盘后配线未绑扎或不整齐;
(9)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未设零线端子板,且线径不符合要求;
(10)盘内闸具未标明回路名称。
5.5灯具安装通病
5.5.1灯具位置不符合要求:
(1)楼板预埋灯位不在室中心;
(2)有条格分块的吊顶,灯具、吊扇未按格块分均匀;
(3)多组灯具不成行、不成列,横不平、竖不直;
(4)吊灯,吊扇不垂直,不平正;双链吊不垂直、不平行;
(5)灯具触碰其他构筑物,对地距离不符合要求。
5.5.2木台、塑料台安装不符合要求:
(1)安装不牢、不平整、灯不居中;
(2)木台粗糙,刷油质量不好;
(3)塑料台强度不够。
5.5.3灯具安装不符合要求:
(1)灯具超过3kg未预埋构件;
(2)超过3kg的或非定型大型的灯具,埋件无结构验等,软线吊灯限于Ikg,无防玻璃罩下落伤人措施;
(3)一般灯具使用木楔或粘接法固定,不可靠;
(4)吊顶、固定灯具,无专设框架或未与主龙骨连接;
(5)末使用镀锌螺丝,导线穿过金属孔无保护,灯头相线反接。
5.5.4保护线安装不符合规定:
(1)灯具离地面低于2.4m时,金属外壳未做接地(接零);
(2)进人吊顶内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未做接地(接零)。
5.5.5软线吊灯安装不符合规定:
(1)吊线两端不打保险扣,或有扣不起作用,吊线长度不符合要求;
(2)自在器吊灯未套塑料管,其灯头形式和距地高度不符合要求;
(3)软线端头不盘卷,不刷锡砸扁,电源线连接方法不当,有编织层导线未做绝缘台。
5.5.6露天及潮湿场所未用防水灯具;
5.5.7吸顶灯及有关防火要求场所的灯具,未按规定防火,隔热;
5.5.8带罩或双管无罩日光灯末采用铁链吊挂。导线未编织在链内,造成导线受力。
5.6开关安装不符合要求
5.6.1开关不控制相线,搬把开关上下与开启方向不一;
5.6.2安装位置不当,在门后或距门边较远,影响使用;
5.6.3安装位置与水源、煤气距离末达到规定要求;
5.6.4标高不一致,超允许偏差;
5.6.5露天或潮湿场所未用防水型开关。
5.7插座安装通病
5.7.1住宅及儿童活动场所插座低于1.8m时未采用安全型插座;
5.7.2相、零、地线颠倒,压接位置不符合规定;
5.7.3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用,插座标高不一致,超允许偏差;
5.7.4室内外及距水源较近插座未用防水防溅插座;
5.7.5浆活污染,螺丝脱扣。
5.8防雷与接地通病
5.8.1接地体安装:
(1)埋设深度小于0.6m,位置、组数不符合设计要求;
(2)接地体、接地线焊接倍数不够,焊接质量不好,未做防腐,材质不符合要求。
5.8.2防雷设施安装不符合要求:
(1)避雷网(针)保护角不够,安装位置不当;接闪器与撑杆采用焊接,末用卡子固定;
(2)避雷线支点间距不当,遇沉降、变形缝未做补偿处理,未用镀锌钢材;
(3)避雷线连接时焊接质量不好,焊接倍数不够,只焊单面,防锈防腐不当;
(4)避雷线弯曲半径不符合规定,直线段不顺直,引下埋线不做断接卡子或位置不当,保护方法不当;
(5)与屋面突出金属构筑物未连接,或金属结构本身非焊接,末单引避雷线或跨焊连接头处理;
(6)利用结构主筋作引下线时,只用单筋或非对双根角筋,且中途位置变换,焊接质量不好或不焊,结构上露出引上线截面不符合规定;
(7)节日灯、彩灯沿避雷线平行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
(8)地面以上人触及部位避雷线防护措施不当;
(9)在已有避雷装置保护角范围外的建筑物,未设避雷系统;
(10)高层建筑、缺防雷击及防侧击措施,或不按规定施工。
5.8.3接地(零线)安装不符合要求:
(1)接地(零)螺丝未加弹簧垫圈;
(2)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接;
(3)由于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电气装置,其非常带电的金属部分未做接地保护;
(4)金属灯具距地2.4m以下时未接地;
(5)地(零)线采取串连接法(特别是电气装置不单独接地时);
(6)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工作零线兼做保护零线时,其零线小于规定值。
5.9与其他专业的配合不协调的通病
5.9.1现浇结构中,暗敷管未能在钢筋绑扎后及时敷设,影响了土建进度或土建只考虑进度,不适当安排电气施工时间造成漏敷或少敷;
5.9.2砖混结构中,应预埋的电线盒、管漏理或少埋;结构施工后剔凿打洞断筋使结构受损;
5.9石暗理预埋及位置不当,给土建带来麻烦,土建不注意成品保护,影响了电气施工质量,互相影响,互相牵制;
5.9.4喷浆时,电器不加遮挡保护,造成污染,电工穿线时污染墙面;
5.9.5设计不周,各专业联系不够,造成同一位置,电气管道与其他专业管道发生冲突。
6 电气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文件
6.1电动机
6.1.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6.1.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6.1.3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明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6.1.4安装技术记录(包括电机抽芯检查记录、电机干燥记录等);
6.1.5调整试验记录。
6.2配电盘、成套柜及二次回路结线
6.2.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6.2.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62.3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明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6.2.4安装技术记录;
6.2.5调整试验记录。
6.3蓄电池
6.3.1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明及有关技术文件;
6.3.2安装技术记录(充、放电记录及曲线等);
6.3.3材质检验报告。
6.4低压电器
6.4.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64.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64.3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明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6.4.4绝缘电阻和耐压试验记录;
6.4.5经调整、整定的低压电器调整记录。
6.5配线工程
6.5.1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6.5.2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6.5.3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6.5.4试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的测试记录)。
6.6电气照明
6.6.1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6.6.2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明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6.6.3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6.6.4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6.6.5试验记录(包括大型灯具过载起吊试验记录)。
6.7接地装置
6.7.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6.7.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6.7.3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6.7.4试验记录(包括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6.8智能建筑工程
6.8.1设备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6.8.2隐检(随工检查)验收记录;
6.8.3更改审核、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6.8.4I程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6.8.5系统试运行记录;
6.8.6系统检测记录;
6.8.7子系统检测记录;
6.8.8强制措施条文检测记录;
6.8.9系统(分部工程)检测汇总记录;
6.8.10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第四节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  给水系统
1.1建筑给水工程质量要求
1.1.1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规定。
1.1.2室内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间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规定。
1.1.3室内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规定。
1.2建筑给水工程监理预控内容
1.2.1审核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图纸的设计交底会。
审核和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的要求。将设计图纸中影响施工进行、图纸差错和工程质量等问题汇总记录形成文件。并及时组织设计交底会议,做好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等图纸预控审核工作。
1.2.2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监理的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
承包单位编写的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方案一经批准,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不得擅自改动。必要时进行样板试验引路。
1.2.3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特殊技术工种的上岗证要进行审核。
1.2.4安装开始之前,应对土建工程的基面进行验收,对基面的外形尺寸、标高、坐标、坡度以及预留洞和预埋件要对照图纸进行核验。
1.2.5工程上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及设备应经过监理工程师的认定。
使用的各种管材及管件,其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管壁厚薄均匀,内外壁光滑整洁,不得有伤残、砂眼、裂纹,管材、管件应有出厂合格证。
使用的各种配件、附件(如水表、消火栓、饮水器、喷头等)其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要经过自来水公司、消防局等业务部门确认的证明,所使用的阀门其规格、型号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热水阀门应符合温度要求。阀门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开关灵活,关闭严密,填料密封完好无渗漏,手轮完好无损坏,要有出厂合格证。
阀门安装前,应作耐压强度试验。试验应以每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型号)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如有漏、裂不合格的应再抽查20%,仍有不合格的则须逐个试验。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出厂规定的压力。
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其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然后再确定订货单位。
所有设备,在安装前应按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必要时还应由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1.2.6在土建主体结构施工中,注意本专业须做的预埋件、预留洞施工配合与预控工作。
1.3建筑给水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监理工程师针对给水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通病,监督承包单位严格遵守施工工艺操作规程,消除通病。
1.3.1管道施工作业条件的控制要点:
(1)埋地管道必须铺设在未经扰动的坚实土层,或铺设在按设计要求经夯实的松散土层上,管道及管道支撑或支墩不得铺设在冻土层和未经处理的被扰动过的松土上;沟槽内遇有块石要清除,扰动的土层要经过处理,防止管道产生不均匀沉陷造成质量事故,管道铺设的高程和坐标要符合设计要求。
室外管道在雨季施工,应做好沟槽排水措施,不能产生积水泡槽问题,更应防止因地面雨水流入管沟内,造成漂管,使管口折裂事故。
冬季室外管道施工,安装铸铁管不应采用石棉水泥接口。
埋地管道安装就绪,在沟槽回填之前,要做好管道试压和隐蔽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办好隐检手续。
(2)暗装管道应在地下管沟未盖沟盖板和吊顶未封闭之前进行安装。管道试压和管道防腐保温工作全面完成验收后,才能允许盖沟盖板和封闭吊顶。
(3)明装管道必须在本安装层土建结构顶板完成后进行,管道托架、吊卡件均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外形整齐。
(4)立管安装应在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各层标高控制线要正确,暗装管道的竖井内,应把模板、杂物清除干净,并有防坠落措施,层间管道井的封堵要符合设计要求。
(5)支管安装(包括安装明、暗支管)应在墙体砌筑完毕和装修之前进行。
1.3.2干管安装控制要点:
(1)给水铸铁管道安装:
安装前要检查管膛,承口内侧和插口外侧端头沥青涂层是否清理干净,承口朝向(顶压)、顺序排列,连接的对口间隙是否符合规范;管子调直找平后应及时固定,管道拐弯处和始端应支撑顶牢,防止捻口时转向移动,管头的管口封堵是否严密,是否有小动物和垃圾污染;各种接口方式是否符合工艺操作规程。
(2)给水镀锌管道安装:
检查安装顺序(一般从总进入口开始操作),安装前检查管膛,安装后检查管道直顺并复核甩口的位置、方向、标高,所有管口要加装临时丝堵。
(3)非镀锌碳素钢管安装:
采用接口方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规程,管道试压后进行除锈徐漆防腐保温工作。
(4)埋地管道在试压隐蔽验收后方准许回填。
1.3.3立管安装:
(1)立管明装:监理应检查安装后的管道垂直度,与墙壁的间距,预留甩口的高度和方向,截门安装朝向等是否正确。
(2)立管暗装:管道井内立管安装的卡件宜在管道井口处设置型钢支撑,上下统一吊线后安装卡件。安装暗埋在墙内的立管,应在土建砌墙前预留管槽,安装固定管道后要核验甩口位置是否正确,甩口要加装临时丝堵。
1.3.4支管安装:
支管的暗装与明装应首先核定支管高度、不同卫生器具的冷热水预留口高度和位置是否正确,再找乎找正固定支管卡件、加好临时丝堵。热水支管应在冷水支管上方,支管预留口位置应为左热右冷。
1.3.5管道试压、冲洗:
(1)给水管道在隐蔽之前,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浸泡和单项水压试验。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进行综合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时放净空气,充满水后加压,当压力升到试水压力后,进行渗漏检查,试水压力降压在允许范围内,即可办理验收手续。冬季管道试压环境,气温应在十5℃以上,夏季管道试压环境应防止管道结露。
(2)管道冲洗:管道在试压完成后即可做冲洗,应保证充足的冲洗流量,冲洗洁净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做好验收记录。
1.3.6管道防腐和保温:
(1)管道防腐:给水管道防腐均按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所有型钢支架及施工中管道镀锌层破损处和外露丝扣要补刷防锈漆。
(2)管道保温:明装或暗装的给水管道保温目的是:防冻、防热损失和防管道结露,其材质及厚度均应严格按设计要求验收。
1.3.7建筑给水附属设备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消火栓及消火栓箱体的检验应注意栓阀起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好。
(2)喷洒系统的报警阀、作用阀、控制阀、延迟器、水流指示器、水泵结合器等主要组件安装后,应进行系统验收。
(3)报警阀应安装在明显和易操作位置,其高度要符合规定,环境温度不低于十5℃。
(4)水泵安装后应检查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水泵出口要设缓闭止回阀。泵体不得承受管道重量荷载。
(5)高位水箱:若无特殊要求,应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就位,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安装,并做满水试验;满水试验合格后,要进行防腐验收。
(6)冬季通、试水后,要督促承包单位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管道冻裂。
1.3.8成品保护:
(1)安装好的管道不得做支撑或搭放脚手板,不得踏压,其支托卡架不得作为其他用途的受力点;
(2)管道在装修施工中加以保护,防止喷浆的灰浆液或其他的污染物污染管道;
(3)截门的手轮及安装的水表、消火栓箱、报警阀配件等要注意保护,防止后序施工损坏和丢失,可在交工前统一装好;
(4)给水管、消防系统施工完毕后,各部位的设备附件要有保护措施,防止碰动跑水,损坏内外装修的成品,喷洒头安装时也不得污染和损坏吊顶装修。
1.4建筑给水工程质量通病
1.4.1专业及工种间配合不当:
(1)由于地面标高超偏或调整,有关项目未进行相应调整,造成管道预留口、器具、设备等的标高超偏;
(2)由于砖、柱、保尺寸调整或偏差,造成管道位移,管道吃墙或影响门、窗扇启闭;
(3)暖气片后,墙不抹灰、粉刷或没装修即安装,影响装饰工程质量;
(4)由于水、电专业设计配合不当,施工审图不细,造成管道、设备与电气开关插座等设施距离过近或重叠,影响安全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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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道穿越楼板处,没用与楼板同标号的混凝土按正式工序进行堵洞。切断主筋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有防水层地面,管洞周围防水处理不好,造成渗漏;
(6)竖向管并,无分层隔断,不符合消防要求;
(7)防水层做完,后剔槽打洞,埋设管道及排水器;
(8)他漏埋设未考虑厕浴间与走廊地面高差,末考虑地面坡度,未考虑面层厚度,造成排水不入地漏,以及地面流水倒坡等影响地面及墙面的防水性能。
(9)固定支架的位置、构造及固定做法不符合要求;
(10)支、托、吊架规格、间距、标高不符要求;固定不牢、不平不正,与管道接触不好,制作粗糙;
(11)管道或支墩铺设在冻土或松土上,支墩砌筑不符合要求;
(12)管道支、托、吊金属设备等未经除锈、防腐,即进行安装或除锈、防腐、清理灰浆不彻底,防腐、面漆的遍数不够及局部漏刷;
(13)给排水、采暖、煤气等管道的相互位置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l4)管道坡度超差,甚至倒坡,预留口不准,局部塌落或压弯;
(15)管道连接存在的质量问题:
①不允许焊接而采用焊接;
②焊口不平直,加强面不足,有烧穿、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丝接接头不规整,断丝多,丝扣外露超差,麻头不清;
③镀锌钢管的镀锌层被破坏;
④法兰接头不平齐,垫料材质规格不符合要求,有双层或多层垫;
⑤承插口或套管接口填料不符合要求,灰口不饱满密实、间隙偏差过大,甚至用水泥抹口。
(16)水压试验、耐压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闭水和灌水试验问题;程序和方法不符合要求,结论不确切,签证不全;试验部位不全,有漏试区段或系统;阀门安装前的产品质量未按规定取样或全数试验,有缺项、漏项;
(17)主要材料、设备无出厂合格证,无进场检验手续。
1.4.2给水管道安装通病:
(1)消防与生活用水共用管道采用非镀锌碳素钢管,镀锌管道采用黑管件;
(2)给水管道水流不畅,水质混浊,甚至堵塞:
①安装前不认真清膛,断口有毛刺或缩口;
②甩口不及时封堵,水箱不及时加盖;
③溢水管直接接入污水管,造成水源污染;
④不按规定进行冲洗及通水试验。
(3)保温选材不当,不严或漏保,产生结露:
①水箱底、吊顶内、沟井内、阁楼内、人员通行及停立部位上方管道的端头等处漏做保温;
②设计选材不合理,施工的保温层厚度不够,搭搓不符合要求,防潮层不严或未做防潮层;
(4)直冲大便器,没有皮钱门或没装空气隔离器;
(5)消火栓口朝向不对,标高位置不准,水龙带不按规定摆放,水龙带绑扎不符合要求;
(6)冷热水管道或龙头,上下或左右位置颠倒。
2 建筑排水管道系统工程
2.1排水管道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规定。

2.2建筑排水管道安装监理
2.2.1管材为硬质聚氯乙烯(PVC-U)。所用粘接剂应是同一厂家配套产品,应与卫生洁具连接相适宜,并有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
2.2.2管材内外表层应光滑,无气泡、裂纹、管壁厚薄均匀,色泽一致。管件造型应规矩、光滑、无毛刺,承口与插口配套。
2.2.3其他材料:粘接剂、型钢、圆钢、卡件、螺栓、螺母应符合规定。
2.2.4埋设管道,应挖好槽沟,槽沟要平直,必须有坡度,沟底夯实。
2.2.5暗设管道(包括设备层、竖井、吊顶内的管道)首先应核对各种管道的标高、坐标的排列有无矛盾。预留孔洞、预埋件已配合完成。土建模板已拆除,操作场地清理干净,安装高度超过3.5m应搭好架子。
2.2.6室内明装管道要与结构进度相隔二层的条件下进行安装。室内地干线应弹好,粗装修抹灰工程已完成。安装场地无障碍物。
2.2.7地下埋设管道应先用细沙回填至管上皮100mm,上覆过筛土,夯实时勿碰损管道。托吊管粘牢后再按水流方向找坡度。最后将预留口封严和塔洞。
2.2.8立管安装,首先按设计坐标要求,将洞口预留。立管插入端应先划好插入长度标记,然后涂上肥皂液,套上锁母及U形橡胶圈,安装时先将立管上端上一层洞口内,垂直用力插入至标记为止(一般预留胀缩量为20~30mm)。
2.2.9排水管道安装后,按规定要求必须进行闭水实验,合格后,撤去橡胶堵,封好扫除口。凡属隐蔽安装管道必须按分项工序进行,卫生洁具及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通水通球实验。
2.2.10冬季施工进行粘接时,凝固时间为2~3min。粘接场所应通风良好,远离明火。
2.3成品保护
2.3.1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将有管口封闭严密,防止杂物进人,造成管道堵塞。
2.3.2安装完的管道应加强保护,尤其立管距地2m以下的部位,应用木板捆绑保护。
2.3.3严禁利用塑料管道作为脚手架的支点或安全带的拉点、吊顶的吊点。不允许明火烘烤塑料管,以防管道变形。
2.3.4油漆粉刷前应将管道用纸包裹,以免污染管道。
3 采暖系统工程
3.1建筑采暖与热水供应管道安装工程质量要求
3.1.1室内采暖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规定。
3.1.2室内采暖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及金属辐射扳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规定。
辐射板试验压力应等于工作压力加0.2MPa,但不应低于0.4MPa。
散热器的试验压力(MPa)
3.1.3室外供热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规定。
3.2.建筑采暖及热水供应管道安装监理预控内容
3.2.1审核设计图纸和组织施工图纸的设计交底会:
审核和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的要求。将设计图纸中的差错和影响工程质量等问题汇总成文件,送建设单位,及时组织设计交底会,并做好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等图纸预控工作。
3.2.2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
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定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方案一经批准,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不得擅自改动,必要时进行样板引路。
3.2.3对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施工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资格、特殊技术工种的上岗证要进行审核。
3.2.4安装开始之前,应对主体工程的基面进行验收,对基面的外形尺寸、标高、坐标、坡度以及预留洞、预埋件要对照图纸进行校验。
3.2.5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及设备应经过监理工程师的认定,使用的管材、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管材:碳素钢、无缝钢管、镀锌碳素钢管等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管材不得弯曲、锈蚀、有飞刺及凹凸不平,以及镀层不均等缺陷。
(2)管件要符合国家标准,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无偏扣、乱扣、方扣、断丝和角度不准等缺陷。
(3)各类阀门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规格、型号、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符合设计要求。丝扣无损伤,铸造无毛制、无裂纹,开关灵活严密,手轮无损伤。
(4)附属装置:减压器、疏水器、过滤器、补偿器、法兰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说明书。
(5)散热器(铸铁、钢制):散热器的型号、规格、使用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散热器不得有砂眼,对口面不得有偏口、裂缝和上下口中心距不一致等现象。翼形散热器炉片完好,整组炉片不翘楞。
(6)散热器的组对零件和管件要配套,要符合质量要求,无偏扣、乱扣、方扣和断扣,丝扣端正,松紧适宜。石棉橡胶垫以lmm厚为宜(不超过1.5mm),符合使用压力要求。
(7)太阳能热水器的类型符合设计要求,成品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集热器的材料符合要求:透明罩要求用对短波太阳辐射的透过率高,对长波热辐射的反射和吸收率高,气候适应、集热板,要求用导热系数高、不易腐蚀、不污染水质、强度高、易加工,耐久性好的材料:管材宜采用平直、内外壁光滑的铜管和不锈钢管;板材宜采用铝合金板、铝板、不锈钢板或经防腐处理的钢板。
保温层注意选用保温性能优良的保温材料和强度高的外壳壳体材料。
3.2.6在土建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注意本专业须做的预埋件、预留洞的施工配合与预控工作。
3.3建筑采暖和热水供应管道安装工程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监理工程师针对采暖和热水供应管道安装过程中的质量通病,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施工工艺标准,消除通病。
3.3.1施工作业条件的控制要点:
(1)管道作业:位于地沟内的干管,在地沟基面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好托吊卡架,未盖沟盖板之前进行安装;位于顶层或楼板下的干管,应在结构封顶或结构土建施工进入安装层的上1~2层以后进行安装;立管安装必须先确定准确的各层地面标高后进行;支管安装必须在墙面抹灰后进行。
(2)散热器安装须在室内墙面和地面抹完,采暖干、立管安装完毕,核对接往各散热器支管预留口的位置正确,标高符合要求后进行。
(3)屋顶的太阳能热水器须在屋面做完保护层后安装;阳台上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应在阳台栏板安装后有安全防护措施时,方可进行。安装时要注意土建成品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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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的作业条件:
无地沟管道,必须在沟底找平、夯实,沿铺设位置无杂物,对沟宽、沟底标高、坡度核对后进行安装;管沟内干管安装,应在管沟砌完,未盖沟盖板之前,托吊架装好后进行;安装架空干管,须待管架或支墩施工完成,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后进行。
3.3.2采暖管道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管道安装的坐标、标高、预留口和变径的位置要正确,管道要平直,坡度要符合规定,吊卡螺栓松紧适度;安装卡架、托架的间距符合设计要求,干管穿墙过沟处的安装符合规定要求;分路阀门离分路点不宜过远,钢管焊接严守操作规程,焊后保证管道平直。
(2)钢管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下表的规定。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立管管卡安装,层高小于或等于5m,每层须安装一个;层高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个。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为1.5~1.sin,Zm以上管卡可匀称安装。
(3)立管安装前,要核对各层预留洞位置是否垂直;立管预留口标高、方向、半圆弯等应准确、平正。
(4)支管安装前,要核对散热器的位置与立管留口是否准确无误,管子距墙尺寸应符合规定。
(5)安装伸缩器,应做预拉。如设计无要求,套管伸缩器预拉长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方形伸缩器预拉长度等于△X/2。
预拉长度允许偏差:套管十5mm,方形十10mm。要做好预拉伸记录。
套管伸缩器预拉长度表(mm)
(6)安装管道,应有坡度。如无设计要求,其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水采暖和热水供应管道及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和凝结水管道,坡度一般为3‰,但不得小于2‰。
2)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得小于5‰。连接散热器的支管应有坡度。当支管全长小于或等于500mm时,坡度值为5mm;大于500mm时,坡度值为10mm。当一根立管接往两根支管,任其一根超过500mm,其坡度值均为10mm。
7)所有管道安装前应注意清膛,各种型号接口符合操作规程,丝扣外露,麻头清理干净。
3.3.3散热器安装:
(1)各种型号的铸铁柱形散热器的对组工作、应拉条安装和散热器水压试验施工应严格按照操作工艺规程进行。
(2)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将对组好并做好水压试验合格的散热器送到房间进行安装;散热器的托钩和固定卡要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依照设计图纸装好各类型散热器上的冷风门。
3.3.4太阳能热水设备及管道安装的质量控制要点(一般运用于普通平板直管式太阳能热水器及管道安装):
(1)开箱核验热水器的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按照图纸进行支座或支架的安装。
(3)集热器的安装方位和倾角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或按下述原则进行:在北半球集热器的最佳方位是朝向正南,最大偏移角度不得大于15o;安装倾角:当仅在夏季使用时,倾角小于当地纬度10o;夏、春、秋三季使用时,倾角与当地纬度相同;全年或仅在冬季使用时,倾角比当地纬度大10o。
(4)储热水箱配线管路(自然循环、机械循环)的安装要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管路系统试压应在未做保温前进行水压试验,其试验压力值应为管道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最小不低于0.5MPa;系统试压后要认真做好管路冲洗,按照设计要求做好防腐、保温施工;于交工前按设计要求安装温控仪表,而后进行调试运行;通过集热器的水温,一般温升在3~5℃即可认为符合要求,而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3.5室外供热管道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直埋管道安装,核验管道的坐标、标高、管玻、管基(夯填土、垫层)要符合设计要求,防止因沉陷不均造成管子弯曲损坏。
(2)焊接管道分段施工焊接,每段长度25一35m,管沟槽边堆土应距槽边0.6~1.0m;管道焊接必须先清理管膛,找平调直;阀门、配件、补偿器支架等应在管道充水试压前装好;管道试压应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办理隐检试压手续后,应把管道内的水泄净。
(3)管道试压合格后,方准许按设计要求进行管道防腐和保温或补做保温。
3.3.6成品保护:
(1)安装好的管道不允许用做吊拉负荷,不准蹬踩攀爬或做脚手架的支撑。
(2)管道装好后应把阀门手轮、表针卸下保管好,竣工时统一装好。
(3)管道配件和设备防止装修时污染毁坏。
(4)防止散热器组对、试压后在搬运堆放中受损坏,生锈、未刷油前应防雨防锈。
(5)钢串片型散热器装好后不允许蹬踩损伤叶片。
(6)室内装修中要防止采暖设备、管道受污染;盖沟盖时防沟盖碰撞损坏管道、阀门及其他设备。
(7)要按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直埋管的回填,以防管道受损。
3.4建筑采暖和热水供应管道安装质量通病
3.4.1请参见本书“建筑给水工程质量通病”中的相应部分。
3.4.2采暖安装通病:
(1)管道连接方法不当:
不应采用焊接接头的采用了焊接,要求可装卸部位而没装可拆卸部位,高温热水采暖管道可拆件用长丝或油任(应采用法兰),水平管变径合理,不用偏心管箍,甚至反向焊接变径处,不符合偏心焊接要求,变径位置不对。管道坡向不利于泄水和排气。在对口焊缝及管道转弯的部位焊接支管,焊口距起弯点或支架距离小于50mm。
(2)设备组对和安装不合理:
散热片组对采用橡胶垫,垫片外露,组对不严不平,甚至用双层垫;片数超过规定时不加拉条,不按规定进行打压试验;圆翼形散热片纵翼方向不对,未按规定使用偏心法兰;辐射扳、太阳能热水器等不按规定作水压试验;进出水(汽)管标高不对,坡度不符合要求。
(3)阀门型号、规格及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安装位置及方向不对。
(4)集气罐制作安装不符合要求;安装位置不利于泄水及排气。
(5)吊顶内安装自动跑风,不采取引出措施。
(6)套管材质及安装不当,立管穿越有防水层的楼板处未设钢制套管;套管位置固定不好,下端伸出楼板底面;上端伸出地面不足20mm;要求填塞缝隙者不填塞;过墙套管过短或过长,与墙面不平齐。
(7)伸缩器安装位置不当,不按要求预拉伸。
(8)管道设备(膨胀水箱、集气罐等)不按规定保温,保温材质和方法不符合规范规定;时间和程序不符合要求,不做满水和水压试验。
(9)钢管弯曲半径、椭圆率及折皱不平度超出规定。
(10)铸铁散热器安装不牢固或漏水。
(11)采暖干管甩口不准,坡度不适当,支托架失效或管道堵塞。
(12)管道除锈防腐不良及管道保温不良。

第五节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 通风与空调工程
1.1风管制作质量要求
1.1.1金属风管:
质量要求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规定。
1.1.2非金属、复合材料风管:
质量要求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规定。
1.2风管部件与消声器制作工程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规定。
1.3风管系统安装工程质量要求:
1.3.1送排风、防排烟、除尘系统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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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空调系统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规定。
1.3.3净化空调系统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规定。
1.3.4通风机安装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规定n
1.3.5空调制冷系统安装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规定。
1.3.6系统绝热及防腐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规定。
附1:一般通风、空调系统薄钢板的防锈油漆工程
附2:空气洁净系统油漆工程
附表3:制冷系统管道(有色金属管除外)油漆工程
注:压缩机纵、横向的不水平度允许偏差,按规范GB50231规定:活塞式压缩机为0.2/1000;螺杆式制冷压缩机为1/1000;离心式制冷机组为0.1/1000(离心式制冷压缩机应在主轴上找正纵向水平,其下水平度不应超过0.03/1000;在机壳中分面上找正横向水平,其不水平度不应超过0.1/1000);滇化银吸收式制冷设备为0.5/1000等。
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监理预挖内容
2.1审核设计图纸和组织施工图纸的设计交底会
审核和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的要求。将设计图纸中影响施工顺利进行。图纸差错和工程质量等问题汇总形成文件,及时组织设计交底会,并做好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等图纸的预审工作。
2.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通风、空调工程方面的专业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要着重审核技术组织措施,如:现场实测安装图、制作大样图、质量保证措施、各工种工序协调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安全施工措施等,经监理工程师认定后方可进行施工。在必要时进行样板试验引路。
2.3对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特殊技术工种的上岗证要进行审核,必要时应进行工程业绩的考察。
2.4安装开始之前应对主体工程的基础进行验收,对基础的外形尺寸、标高、坐标、坡度以及预留洞、预埋件要对照图纸进行核验,并签发工程认可书。
2.5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及设备,施工单位自检后,报监理工程师认定。使用的各种管材、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5.1制作风管及部件所使用的各种板材、型钢应具有合格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所用镀锌薄钢板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及水印等缺陷,应有镀锌层结晶花纹;不锈钢板、铝板板面不得有划痕、刮伤、锈斑及磨损凹穴等缺陷;所用硬聚氯乙烯塑料板应符合标准要求,板材厚薄均匀,板面应平整、不含有气泡裂缝。各种板材的规格及物理机械性能符合技术规定。
2.5.2专业成套设备进场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开箱验收,按设计要求和装箱单核查设备型号、规格及有关设备性能技术参数;进口设备除按上述规定外,还应有国家商检局商检证明(国家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认证[CCC」产品除外)、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版的安装、组修、使用、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确认无误后,监理工程师签发认可,方可用于工程。
3 通风与空调施工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监理工程师针对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通病,监督承包单位严格遵守施工工艺标准,消除通病。
3.1风管及部件制作的控制要点
3.1.l加工场地集中预制加工时,应具有宽敞、明亮、洁净、地面平整、不潮湿的厂房;现场分散加工应具有能防风雪、大风,结构较为牢固的棚屋设施;当加工聚氯乙烯板材的风管、部件时,加工场地应有防阳光曝晒条件,加工铝板风管及部件场地应铺一层橡胶板,保持场地清洁,防止硬物对铝板的损伤。加工场地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和配备消防器材,塑料管材制作场地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1.2风管制作过程中,对选料、画线、下料切割、板材的连接(咬口、焊接、铆接)、法兰制作、法兰与部件或管件的连接等各道工序都要进行检验(或抽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施工,按规范要求做工序检验。
各种材质的风管和部件焊接所用焊条要符合规定。
3.1.3应检验风管咬口缝,咬口缝必须达到连续、紧密、均匀、无孔洞、无半咬口和胀裂现象,不得出现一边宽,一边窄的现象,直管拼接的纵向咬缝必须错开。
3.1.4薄钢板风管及管件在咬接前,必须清除表面的尘土、污垢和杂物,在钢板上预先涂刷一层防锈漆,防止咬口缝内漏涂防锈漆。
3.l.5防腐喷漆工程应在低温(不低于十5℃)和潮湿(相对湿度不大于80%)的环境下进行;金属表面喷漆前应进行清除尘土、污垢、绣斑的处理,并须保持干燥,涂防腐油漆应符合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要求,要参照本书章节中附表1—3进行。
3.1.6风管部件(风口风阀、风帽、罩类及柔性软管)组装后要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风管表面应平整,与设计尺寸相符,在允许偏差内;
风口转动调节件应灵活,叶片应平直不得与边框碰撞;
百叶式风口其叶片要布放均匀,两端轴的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开闭要自如;
插板式或活动蓖板式风口,板面平整,边缘要光滑,拉动或开闭要灵活;
孔板式风口的孔径和孔距要符合设计尺寸要求;孔口要对称、美观、平滑,明露部分的焊缝应磨平打光。
旋转式风口,旋转应轻便灵活自如,风口活动部件的轴、轴套的配合松紧适宜,装配后应及时加注润滑油。
各式风口、风阀、风帽、登类、柔管的制作、组装和安装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在施工规范允许偏差之内,各类部件的组装、焊接科框加固及表面处理均应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防火风阀必须有消防主管部门签发的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3.1.7风管加固矩形风管边长大于或等于630mm的非保温风管及边长大于或等于800mm的保温风管,在管段长度大于1.Zm时,均需采取加固措施。
加固的质量要求是牢固、整齐、间距适当且均匀、相互平行。
铝板法兰应用扁铝或角铝制作,如用角钢,应做好绝缘防腐处理。
3.2风管及部件的安装控制要点:
3.2.1各种安装材料、部件均为合格产品,风管成品不许有变形、扭曲、裂开、孔洞、法兰脱落、法兰开焊、漏铆、漏打螺栓孔眼等缺陷,安装的阀体、消声器、罩体风口等部件装置应灵活,消声片。油漆层无损伤,辅助材料及螺栓等加固体应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3.2.2一般送排风和空调系统的安装要在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安装部位及地面已无障碍和杂物的条件下进行。空气洁净系统的安装应在土建粗装修做完,室内基本无灰尘飞扬或有防尘措施下进行。
3.2.3安装前先检查结构施工中预埋件、预留洞有无国铝、漏留,预留孔洞应比风管实际断面每边大100mm。
3.2.4风管支、吊架安装,风管支、吊架形式、规格和间距按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管路长时为防止风管摆动,应在适当位置增设吊架;风管的标高、坡度要保证正确。支、吊架的间距,如设计无要求时,对不保温风管应符合下表要求,保温风管可按本表值乘以0.85,螺旋风管支、吊架间距可适当增大。
风管支、吊架间距
支、托、吊架的预埋件或膨胀螺栓,位置应正确,牢固,在预埋部分不得涂油漆,支、吊架不应安在风口、风阀和检查孔等处,圆型风管与支架接触地方垫木块,短形风管的支、吊架直放在保温层外部,但不损坏保温层,其与支、吊架接触处,应垫上坚固隔热材料。
聚氯乙烯风管一般采用吊架为主,与吊架接触处应垫人厚度为smm塑料垫片,用粘合剂粘合,支、吊架间距按下表要求:
3.2.5风管保温材料选料应符合空调设计要求和消防规定要求:导热系数为0.022~0.047w/m•K,材质为不燃或阻燃,保温材料要有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保温附属材料要符合设计要求,若保温层采用玻璃丝布缠紧时,外表面要刷两道防火涂料,且涂刷均匀;室外露天风管在保温层外装铁皮外壳,外壳搭接缝要搭接固定牢固,搭缝用腻子堵封密实。
3.3空气处理设备的安装控制要点
3.3.1设备的开箱检查:开箱前检查外包装有无损坏、受潮,开箱后检查核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空调机组、风机盘管、诱导器出口方向,进水位置是否符合设计安装要求;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设备文件是否齐全;检查主机附件、专用工具是否齐全;设备有无缺陷损坏、锈蚀、受潮现象;用手盘动风机等转动部件检查与机壳有无金属摩擦、减振部分是否符合要求。
3.3.2安装完的金属空调设备段体排列必须与设计图纸相符;不应漏风、渗水、凝结水外溢或排不出去的现象。
3.3.3空调机组安装的地方必须平整,一般要高出地面100~150mm;减振器的型号、数量、位置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安装,要找乎找正。
3.3.4风机盘管和诱导口应每台进行装前试车,接电试验检查,机械转动部分不得摩擦,电气部分不得漏电;逐台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定压后观察2~3min不得有渗漏。
3.3.5空调机组制冷机若末注入制冷剂(如:氟利昂),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充注。冷却水系统、热源系统及电气动力与控制系统所有设备安装要在专门技工指导下进行。
3.3.6风机盘管、诱导器同冷热源连接,应在管道系统冲洗排污后再进行,以防堵塞设备。
3.3.7暗装风机盘管在吊顶上应留有检查孔,便于机组检修、整机拆卸。
3.4消声器制作与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3.4.1使用的板材、型钢及吸声材料的材质、规格、尺寸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选用,并符合吸声材料对防火、防潮和耐腐蚀性能的要求。
3.4.2加工制作不能任意改变各类型消声器的结构功能尺寸、穿孔板的孔径和孔率。
3.4.3消声器的安装方向、位置的水平必须正确,与风管或管件的法兰连接保证严密、牢固,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所需要的防腐、保温处理。
3.5除尘器的制作与安装质量控制
3.5.1所用的材料,板材厚薄均匀要符合设计要求,筒体尺寸误差在光许范围之内(<5‰);除尘器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弧度均匀;卷圆时,注意回转方向,以防卷错方向。
3.5.2组装除尘器进出口应平直,轴面符合切线方向其偏差要小于2mm。
3.5.3除尘器成型后立即除锈,刷防锈漆两道,再按要求剧面漆。
3.5.4安装时注意校正进出口的连接方向,保证连接法兰密封。
3.6通风机安装的质量控制要点
3.6.1基础验收:
安装前根据设计图纸对设备基础进行全面检查,对基础表面凿毛铲出麻面,便于二次混凝土和抹面结合紧密。风机拆箱检验要核对设备机壳、叶轮、基础尺寸,进出口方向并做好记录,进行设备解体,对风机进行轴承书动部位及调节机构进行清洗检验装配,调试转动灵活(此过程需要起重工专人配合)。
3.6.2风机安装:
以测定的轴线、边缘线及标高放出安装基准线;将风机吊装就位在基础上,用垫铁找正、垫平、测试准确,而后点焊;通风机装在无减振器机座,应垫5mm厚橡胶板找正后固定牢;有减振器的风机安装,要按要求使各组减振器承受的荷载压缩量均匀,不偏心,安装后并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通风机的轴心必须保持水平,风机与电机用连轴节连接时,两轴同心度在一直线上;皮带传动时皮带轮传动部应符合允许偏差要求。
3.6.3风机试运转:经过全面检查手动盘车,供应电源,相序和旋转方向调正确后,方可送电试运转。试运转持续时间不应小于2h,做运转记录。
3.7制冷管道安装与保温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3.7.1一般空调设备制冷管道系统安装的工作压力范围低于2MPa,温度在150℃一20℃;输送制冷剂和润滑油的管道安装:采用的管材规格及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阀门必须用专用产品,要有产品出厂合格证。管道钢管内外壁均应光洁,无疵孔、裂缝、结疤、无显著腐蚀、重皮及凹凸不平等缺陷。
3.7.2要在室内装修基本完成,与管道连接的设备已装好。安装前要按设计图纸核对管道的预埋件、预留孔洞的标高、位置是否正确;核对阀门的规格、型号、并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清洗和强度严密性试验。
3.7.3制冷剂和润滑油系统的管子、管件应将内外壁锈污清除干净,除锈后管子应封口,保持内外壁干燥。
3.7.4按照设计规定,预制加工支、吊架、须保温的管道、支架与管子接触处应用经防腐处理的隔热木垫,厚度要符合规定。

lihai951 发表于 2007-10-31 18:43

好资料,谢谢提供

txxm7688 发表于 2007-11-1 18:29

谢谢楼主,辛苦了

gxgjlj 发表于 2007-11-6 02:28

不错,不错

djx918 发表于 2007-11-6 09:33

太好了,气死要钱的,感谢感谢!!!!

jntsq 发表于 2007-11-6 11:20

一个监理大纲!

hkmjng 发表于 2007-11-9 22:37

已经下了,不过花了很多钱

一天的静 发表于 2007-11-10 09:48

好资料传上来给大家分享

大道自然 发表于 2007-11-13 15:57

谢谢楼主,学习一下,

bjxing 发表于 2007-11-14 16:07

好资料,谢谢楼主!!!!

twb50 发表于 2007-11-16 16:14

资料肯定好,如果不买钱多好

zjjyxiong 发表于 2007-11-19 10:04

林老师,谢谢你的好资料

zhyjtc 发表于 2007-11-21 16:52

郁闷,去我的 阿

lycrazy 发表于 2007-12-14 19:04

下载了,排版需要进一步调整,不是很正规,有一定参考价值。

haoyu7273 发表于 2007-12-17 23:26

wei shen me bu neng xia ??

haoyu7273 发表于 2007-12-22 15:55

只能看看,没钱买!!可怜......

haoyu7273 发表于 2007-12-22 15:57

不知细则部分和原书是否一样,请指点。

haoyu7273 发表于 2007-12-22 16:23

原书我看过,是否有一些图表、数据不够全面??

haoyu7273 发表于 2007-12-22 16:24

这本书对在北京或不在北京搞监理的同行来说都很有用。

haoyu7273 发表于 2007-12-22 16:26

要是能下就好了,原书的第二版80多一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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