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业主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超额怎么办?
在施工进度中,按照施工单位报的进度进行付款,结算的时候发现付款已经超过结算价施工单位比业主还牛,这时候怎么办? 1、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极低;
2、如有发生,当属建设单位支付失误。要求施工单位返还即可;
3、通过监理工程师协调返还,因为,这种情况施工单位没有侵吞款项的任何理由;
4、如果监理工程师协调无效,则应通过法律手段索回,因为,施工单位如果拒不返还这笔款项,在法律上当属非法占有,属违法行为。 这事很有可能在支付单位领导业务不够精纯或有背后交易的情况下出现。
这事比较敏感,因此只能是找出多支付的项目及金额等细节,请教顶头上司,让他拿主意。 我没有遇上过这样的事情,我也想听听各位的指教。
那么我想问一下就是业主对施工单位的每期申报就不审核吗?
如果是那样的话,是不是有什么猫腻?如果是这样业主是不是在交工证书上不会给签字那? 1.如按月进度结算,在下个月进度款扣回;
2.如下月进度款不够,扣质量保留金;
3.如质量保留金不够扣,扣履约保证金;
4.再如还不够,一般没有这样的傻业主。 我没有遇上过这样的事情,我也想听听各位的指教 首先出现这样的事情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但是也有可能出现,如果出现以后可以采取的办法有:
1、从保证金中扣除多付的款。
2、可以进行反索赔。
一点小建议
如果还有后续工程,接着给这个施工单位干,在下个工程中慢慢得扣回.如果没有后续工程那我也没号办法了! 最后结算的时候可以要回。:(a04 这种事情,基本上不可能发生,如果发生,一般有问题的居多数。如果确实没什么的话,只能通过各种手段把钱要回,不给的话,法律解决 我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是长期合作的关系,当施工单位与有紧急用款时,建设单位帮一下忙,其超额部分在以后的工程款中扣回。 进度控制就是害怕出现这种情况,着说明里面肯定有阴暗反索赔 偶也很想遇到这样的主啊 怎么能出现这种情况,一般进度款只给百分之七十左右,怎么会出现多给呢?看来肯定是有问题了.对于这种情况建议同施工单位把关系搞好软硬兼用看能否要过来,还有就是再给他一部分活了. 看合同是怎样签的,一般只能进行反索赔。 从法律上讲应该能要得回,毕竟不是他的钱嘛!跑丢的羊都能要回来的 对方为非信的过公司的话,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了,最好有有个告的名义,毕竟有支付进度款有审核不仔细的过错,可别咂到自已的脚,在合同法里,合同的有效文件顺序是合同协议为第一\中标通知书为第二\招标文件第三,然后专用条款等等,支付证书类的资料相对法律作用差些,实事求事,在单位埋是埋不过去了,咨询下律师事务所,把事情办好. 我这里已经发生了,我这里的处理方案有两种:
1.报请监察院对所对支付施工单位的账户进行冻结,并对业主及监理相当责任人进行监控,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随时接收调查
2.要求重新进行审计
3.
[[i] 本帖最后由 lld31 于 2007-1-22 20:16 编辑 [/i]] 业主跟施工单位的关系永远都是很微妙的 有什么理由冻结对方帐户? 承包商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无过错!
无法进行反索赔! 能一起做一个项目,多少有点关系
建议协商解决! 按月结算,按规定扣回预付款、材料款,一般是不会超拨的,如超拨也可在质量保留金中扣回。 还有一种方案,就是监理与业主帮助施工单位做一些别的工作,比如增加工作量或签证(真的或假的)达到不超 应该要追回才对吧? 那就因该开心拉,呵呵,哈哈,难得的哦,我是没遇到过这种情况的哦。 反正业主钱多,施工单位多赚一点也好。 怎么能出现这种情况,一般进度款怎么会出现多给呢?多给不是你的错 那要看建设单位每月进度款是如何审核的?监理和审价要负责任! 如果你是施工单位的头,你知道问题在哪里?如果你是业主负责人,你也一定知道问题在哪里?撕破脸皮就打官司,没的话就协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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